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所在学院初审推荐、学工部复核,拟同意张晨静、吕珺、李雅静等3名辅导员报考2018年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时间:2018年3月5日-3月9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反馈至学生工作部(处),反馈电话:0591-22861021。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3月5日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所在学院初审推荐、学工部复核,拟同意张晨静、吕珺、李雅静等3名辅导员报考2018年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时间:2018年3月5日-3月9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反馈至学生工作部(处),反馈电话:0591-22861021。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