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请及时组织符合条件学生到省学生资助平台预申请。
一、申请时间。3月25日前。
二、申请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且符合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申请条件的福建籍学生。即截止目前没有进行生源地贷款申请的福建生源在校生(毕业班除外)。
三、申请办法。通过“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平台提交申请。各学院要组织和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时在平台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并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材料清单、注意事项和办理流程可登陆预申请平台查看),确保预申请工作按时完成。
四、资格审核。各学院辅导员要根据“八贷八不贷”审核条件(详见通知),及时通过平台做好预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核工作。
五、因上学期摸底情况基本上没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求,今后学校原则上不再组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极个别省份确实没有提供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经学生申请,学校协助与广达支行联系解决。2016-2017学年度有需求的,请将完整申请材料于3月10日前交资助科。
学生工作处
2017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