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困难学生资助”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16〕22号),请各单位各学院根据评价体系和分工及时报送材料。
报送范围:2014-2015学年度
材料报送截止时:6月15日
检查方式:学校自查,教育厅督查(抽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和有关专家到教育厅及相关实地评价院校收集评价工作资料,核查专项资金的拨付情况和支出情况,有关任务目标实现程度和完成情况以及项目所取得的效率、效益等。
联系人:田文国 电话22861003
学生工作处
2016年6月3日
